全文有效 發文日期:2026-01-01
2026年1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62號公布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
國家稅務總局令
第62號
?
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廢止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〉的決定》已經2025年12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第4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?
?
國家稅務總局局長:胡靜林
2026年1月1日
??????????
??
?
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廢止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》的決定
?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》及其實施條例,國家稅務總局決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廢止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》(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)。
發文單位:國家稅務總局